2006年1月9日,经国务院批准,中华集体商业企业联合会正式更名为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,并报民政部备案。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,业务上接受商务部、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指导和监督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属国家一级协会,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,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担任会长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由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中小企业(包括商品制造业、商品批流通业、生活服务业、现代服务业)以及围绕中小企业开展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自愿组成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的
2006年1月9日,经国务院批准,中华集体商业企业联合会正式更名为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,并报民政部备案。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,业务上接受商务部、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指导和监督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属国家一级协会,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,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明担任会长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由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中小企业(包括商品制造业、商品批流通业、生活服务业、现代服务业)以及围绕中小企业开展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自愿组成。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的